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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歐盟發布新的能效標簽框架指令(EU)2017/1369,取代原來的能效標簽框架指令2010/30/EU,現有的各產品能效標簽執行指令依然有效。新指令已于2017年8月1日生效。
受影響產品:
家用洗碗機、家用制冷器具、家用洗衣機、電視機、空調、家用滾筒干衣機、電燈與燈具、真空吸塵器、空間加熱器、熱水器、抽油煙機、烤箱、通風設備、專業冷柜、局部空間加熱器、固態燃料鍋爐、輔助加熱器、溫控器、太陽能組件。
重要內容:
軟件更新
若軟件更新會影響產品能效,應充分告知消費者并提供接受/拒絕更新的選項,消費者拒絕更新不會影響正常使用。
為獲得更好的能效表現, 產品帶有為能效測試而設的特殊模式/軟件/硬件是不被允許的。
產品數據庫
2019年1月1日后,產品上市前應先把相關信息錄入產品數據庫;
2017年8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之間上市的產品最遲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錄入信息到產品數據庫;
2017年8月1日前上市的產品也可以錄入信息到產品數據庫 若產品更改涉及能效標簽或者數據庫信息,會被認為是新的型號。如果產品不再銷售,廠商應在數據庫中說明;
第一二條要求對(EU)No811/2013,(EU)No812/2013 以及(EU)2015/1187覆蓋的組合加熱器不適用;
產品停止銷售后,數據庫信息需保留15年。若考慮到產品的平均壽命,信息保留期限可以少于15年。公共部分的信息不能刪除。
能效標簽內容
新能效標簽等級只有A到G;計劃6年內陸續更新現有能效標簽,現有的能效標簽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