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 id="vb9r7"><nobr id="vb9r7"><meter id="vb9r7"></meter></nobr></sub>

                    您好!歡迎訪問德爾塔儀器官方網站
                    應用解決方案

                    銷售熱線

                    0769-83110798

                    德爾塔郵箱

                    gaoshengkeji@163.com

                    UN 38.3第六版修訂版變更內容解讀
                    發表時間:2018-05-22 6:02:05

                    導讀:UN38.3第六版修改1已于2017年發布,這次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測試范圍,解體的定義、樣品提供及預處理及對測試報告的要求四部分。以下是小M對這些變更的簡單分析。一、 38.3.2.1范圍增加:電芯或電池和設備是一個完整的。


                    UN38.3第六版修改1已于2017年發布,這次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測試范圍,解體的定義、樣品提供及預處理及對測試報告的要求四部分。以下是小M對這些變更的簡單分析。


                    一、38.3.2.1 范圍

                    增加:電芯或電池和設備是一個完整的部分,預期作為能量且僅安裝在設備內運輸,當電芯/電池安裝在設備內測試時可以根據適用的測試進行。


                    分析:對于嵌入式電池按967方式運輸時,可以使用設備進行UN38.3的測試。但如果有一些測試對于設備不適用時,可以不做。如當電池安裝在設備內沒有輸出端口時,可以不做短路測試。


                    另外,對于現在已有市場化的無線充電移動電源,雖然移動電源在UN38.3的規定中是電池,不是設備,但無線充電的移動電源沒有輸出端口,所以小M認為也沒有必要做短路測試。


                    二、38.3.2.3定義-解體

                    修改:電芯或電池的外殼破裂處,固體組件噴出


                    注意:在電芯或組成電芯的測試中,內部組件的噴出是可以接受的。 噴出組件的能量有一定的限制,按以下方法進行測量:
                    (a) 是否穿過離電芯 25 厘米處的金屬絲網篩(直徑為 0.25 毫米的軟鋁絲,網格密度為每 厘米 6 至 7 條鋁絲)或
                    (b) 可以通過與上面 a 項等價的方法測量得出


                    分析:關于解體的測試方法不僅局限于原來使用鋁網罩的方式,檢測方也可以給出其它的方式,但并不是那么容易給出同等方式,所以就目前而言,這個定義的修改不會對測試結果的判斷產生什么影響。


                    三、38.3.3 此部分增加和更改的內容

                    從增加和變更的內容,可以從以下兩個表格體現出來。


                    1、鋰原電池測試樣品數列表(紅色為增加內容)

                    1.jpg


                    分析:對于由通過UN38.3的電池組成的鋰電池組,如果鋰含量大于500g,在電池組有防短路、過充、過放的保護措施時可以不用測試。如果鋰含量小于或等于500g,在電池組有防短路、過充、電池間的過放等保護措施時只需要一個樣品進行T3、T4、T5的測試。


                    2、鋰二次電池測試樣品數列表(紅色為增加內容,黃色為更改內容)

                    2.jpg

                    分析:

                    1、將50次循環更改為25次循環;這也就是說整個周期會稍有減少。

                    2、T6增加循環后的測試樣品:5個;

                    3、由通過UN38.3的測試的電池組成的的電池組,如果Wh數大于6200Wh, 在電池組有防短路、過充、過放的保護措施時可以不用測試。如果鋰含量小于或等于6200Wh,在電池組有防短路、過充、電池間的過放等保護措施時只需要兩個樣品進行T3、T4、T5及T7的測試。


                    四、38.3.5 測試總結,此部分為增加的內容

                    測試報告中應該體現以下內容:

                    A. 電芯,電池或產品制造商的名稱

                    B. 電芯,電池或產品制造商的聯系方式,包括地址,電話,郵箱或網站及其他信息

                    C. 測試實驗室的名稱,包括地址,電話,郵箱或網站及其他信息

                    D. 唯一的測試報告識別號

                    E. 測試報告日期

                    F. 電芯或電池的描述,至少需要包括:

                    i) 鋰離子或鋰金屬電芯或電池

                    ii) 質量

                    iii)瓦時率或鋰含量

                    iv)電芯、電池的外形描述

                    v) 型號

                    G. 已進行的測試和結果列表(例如:通過/失?。?/p>

                    H. 參考的電池測試要求,如有(例38.3.3(f)和38.3.3(g))

                    I. 使用的測試和標準手冊的修改版本和另外修訂版本,如有

                    J. 簽名人簽署姓名和職稱確保提供的信息準確。


                    分析:

                    在這部分增加的內容中,對于電池制造商的信息需要增加的有:

                    1、 聯系電話、郵箱或公司郵箱;

                    2、 質量(之前會在鑒定書中體現);


                    五、總結

                    以上是對UN38.3第六版修改1的主要變更做了簡單的分析,新版本對于一些新的產品的測試也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8x8×在线永久免费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