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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變濕熱試驗主要模擬確定裝備耐濕熱大氣影響的能力。主要應用于:
1、可能在濕熱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2、可能在產生高濕度的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3、激發裝備可能與濕熱相關的潛在問題。
一、交變濕熱試驗可能引發裝備哪些故障或問題
1、金屬氧化/電化學腐蝕;
2、加速化學反應;
3、有機和無機表面覆蓋層的化學或電化學破壞;
4、表面水氣和外來附著物相互作用產生腐蝕層;
5、摩擦系數的改變導致粘結或粘附;
6、材料性質的變;
7、電氣短路;
8、光學表面模糊或熱傳導特性變化。
二、交變濕熱試驗程序的步驟如下
a)完成初始檢測后,試驗箱內的溫度調節為23℃士2℃、相對濕度為50%士5%,并保持24h。
b)調節試驗箱內的溫度為30℃、相對濕度為95%。
c)按圖1所示的試驗條件暴露試件。試驗周期數由4.3.2確定(一般為10個周期,一個周期為24小時)。對試件進行性能檢測,推薦在第5個或第10個循環周期的末尾如圖1所示的時間段內進行,完成檢測所需時間為驗證試件性能所需的最短時間。對試件進行性能檢測也可按有關文件進行。記錄檢測結果。如果試件出現故障,則終止溫濕度循環,進行步驟d)。若試件能正常工作,繼續試驗。
如果在試件工作性能檢測時需要打開試驗箱門或者需要從試驗箱內取出試件,并且試件工作性能檢測不能在 30min 內完成時,為了防止不真實的干燥,將試件在溫度為 30℃和相對濕度為95%條件下保持1h,然后繼續進行檢測,直到檢測完畢。如果試件工作性能檢測在試驗箱內進行,而且檢測時間超過圖1所示的4h,則不能按圖1所示進行后續循環,而應延長時間直到檢測完畢。一旦檢測完畢,按照圖1所示繼續進行后續循環。
d)調節溫濕度條件使其達到標準大氣條件。進行性能檢測以便與試驗前檢測結果對比。
e)全面目視檢查試件,并記錄試件在濕度條件下暴露引起的變化情況。
三、試驗持續時間
交變濕熱試驗以24小時為一個循環周期,最少進行10個循環周期,一般10個周期足以展現濕熱環境對大多數裝備的潛在影響。為了使濕熱試驗結果更真實地反映裝備耐濕熱環境的能力,可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延長試驗持續時間。
交變濕熱試驗為240小時的循環試驗,不接收低于240小時的程序,可以根據要求延長試驗時間。
四、溫濕度量值
雖然溫度為60℃相對濕度為95%RH的綜合在自然環境中不太會出現,但是該溫度和相對濕度量值的綜合能發現裝備存在潛在問題的部位。
五、試驗過程中何時進行功能檢查
若裝備在交變濕熱環境中工作,應在每5個循環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檢測。
六、試驗說明
交變濕熱試驗是為了重現濕熱環境對裝備的主要影響,不再現自然界發生的或在使用中誘發的溫濕度隨時間變化的歷程,不不會再現太陽輻射之后的濕熱效應。它可能誘發顯示長期的效應的故障。
若濕熱試驗對同一受試樣機的其他后續試驗有影響,則應將濕熱試驗安排在這些試驗之后。同樣,由于潛在的綜合環境影響沒有代表性,一般不宜在經受鹽霧試驗、砂塵試驗或霉菌試驗的同一受試樣機上進行濕熱試驗。
七、檢測結果的評價
1、受試樣機的外觀結構是否發生改變;
2、受試樣機的功能性能是否發生降低。